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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真的感觉

开心的时候说说话,

伤心的时候无法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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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个良渚刻符谜题待解:若是文字比甲骨文早

【转载】28-09-2012 昨天,由杭州良渚遗址管委会、杭州城市学研究理事会余杭分会主办的“良渚文化刻划符号研究”课题专家会议,在余杭举行。

来自江、浙、沪三地的考古专家、古文字专家等,围绕一些 “符号” 进行了讨论。

这些符号有些跟甲骨文很相似,比如“王”、“土”、“五”,有些跟甲骨文完全不一样。最关键的是,它们中的有一些比甲骨文更早。

它们难道就是中国汉字的起源?昨天,记者对这个课题研究组的专家们进行了独家采访。

这些符号,近年来出土很多

上世纪六十年代,良渚文化分布地区,就发现了少量刻划符号的器物,而九十年代之后,在瓶窑、安溪和良渚地区,围绕良渚古城范围的诸多中心型墓地和居址,出土了大量带有刻划符号的陶器。尤其在嘉兴平湖的庄桥坟墓地,发现的刻划符号数量,达到了两百多个。

据课题组研究人员、来自良渚博物院的夏勇介绍,第二阶段整理工作自 2012 年 8 月开始,共收集器物 534 件,刻符 608 个。在昨天的讨论会现场,展示了大量有趣的符号,有一些符号,一看,就可以辨别出来。比如类似花、鸟、龙虾、鳄鱼、毛毛虫的形状,记者还发现一个符号,和咬了一口的苹果,惊人相似。

有一些符号,看起来和甲骨文真的很像。

1935 年的时候,考古学家何天行就在良渚发现过一个黑陶盘,上面刻有十几个符号,经过与甲骨文、金文中的符号对照、分析,发现其中 7 个符号在甲骨文中有同形字,3 个在金文中有同形字。而在昨天展示的刻划符号中,一个在卞家山出土的器物上的符号,就与甲骨文中的“五”,很相似。

良渚文化黑陶

良渚文化黑陶

如果它是文字,那比甲骨文早

文字是研究人类文明起源的重要标志,有一个从单一的表意符号,向成熟的文字系统过渡的阶段。甲骨文距今 3000 多年,是文字的成熟阶段,这是如今毋庸置疑的结论,但是在它之前,还有着起源和过渡时期。那么,这些良渚文化刻划符号,是不是比甲骨文更早的中国文字起源?

南京博物院考古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林留根认为,刻划符号对夏商周文化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它是不是演变为汉字系统的源头,还很难说。

实际上,在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的遗址中,也发现过刻划符号,它比良渚文化更早,“它们与中原文明的起源更紧密,如果都与甲骨文形体联系起来意义不大。”夏勇说。

至于是谁画下了这些符号,大部分人认为是陶工,林留根认为,不能这样“粗暴”地概括,名字应该更加学理化。“它可能是使用者、也可能是继承者,很复杂,不能说只是工匠,他们可能是脑体结合的高级知识分子,类似乔布斯这样的人。”

这只鸟是“鸟”,还是“歌唱”

记者发现,虽然是“刻划符号”的研究课题,但许多专家对这个名称也有一些争议。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副所长刘斌认为,这些符号,有一些是图像,比如鸟、龟、兽等等。有一些是记事的,有些是表意的,不能完全用符号来概括,他建议可以称为“良渚图像符号”。

“文字是记录语言的工具,良渚人用符号来记录,一旦符号成熟了,就变成了文字。”浙江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院长曹锦炎说,符号是表达某种记号,不是文字。两者之间,不能直接画等号。他给记者举了个例子,像“×”,不是文字,而是符号。比如画了一个鸟,我们可以说是文字“鸟”,但也可以说是文字“歌唱”。

曹锦炎说,这些年,良渚文化发现的符号里,有些是符号,有一些可能是文字。比如苏州澄湖遗址出土的一个泥质黑陶贯耳壶,上面发现了4个刻符,它表达了一组意思,就可以当做是良渚人使用的文字。他认为,如今的研究者,可以去客观描述它,比如它像某种植物,像某种动物,但“千万别过早定论它是什么字。越下结论,错误概率越大,是要闹笑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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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言论自由遇上《穆斯林的无知》

在美国制作并上载到 youtube 的一部名为《穆斯林的无知》的短片引发一场 “捍卫原教旨主义” 与 “捍卫言论自由”的风波。

描绘宗教人物在美国并不违法

每当有类似事件发生,比如丹麦画家描绘穆罕莫德的漫画面市,必定引起回教社会的抗议。信徒指责发布人是亵渎宗教,或对宗教课题不敏感;发布者与民主社会公民则认为这是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他们发布描绘宗教人物的作品是合法的,并未触犯法律。

老实说,从法律角度来看,依照美国宪法所赋予的言论自由,发现美国宪法中并无禁止发布描绘宗教人物负面形象的条文,因此,民众有权利并且可以自由发布描绘宗教人物的作品。

美国是个自由的国度,人民享有高度的发言权利,批判社会、批评从政者与批评宗教,在美国是家常便饭的事。由于人民拥有成熟、开放的思维,以及宽阔的心胸,而且崇尚个人主义与自由主义,因此对外界的眼光与批评,都可容忍或一笑置之。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法国十八世纪的启蒙思想家伏尔泰曾经说过这么一句非常经典的名言,而这句话,这种崇尚言论自由的风气,深深影响了当代与当今的欧美社会。

然而,中东穆斯林国家却并未经历过这样的启蒙时代,因此,他们的思维、民族与社会还是非常保守。由于一直以来中东回教世界只注重于宗教教育而忽视哲学、科学等其它主流教育,因此,导致他们与时代脱节,更与外界格格不入。可想而知为何一篇漫画与一部批判性短片就能激起千层浪。

激进份子滥杀无辜者

所谓 “怨有头 ,债有主”,当 《穆斯林的无知》短片在网上流传开来后,愤怒的激进份子却未向制片人发难,反而是匆匆杀害了与事件毫无关系的美国大使及另三位领事馆职员。这些所谓的激进份子与恐怖份子,其实早就有一种 “见白人就杀”的变态心理,有时候,甚至会杀害派系不同的穆斯林。在他们的极端思维里,自家的教派才是最高尚的,因此,容不下任何批评,也看不起信仰它教的信徒及无神论者。

民间捍卫言论自由的决心

话说回来,对于欧美人来说,你有你的宗教信仰自由 (虽然不见得自由,判教者死),我有我的言论自由,因此我捍卫我的言论自由权利是理所当然的。无论你喜欢听或不喜欢听,我都有表达的权利,只要我所说的并不违反宪法。

在捍卫言论自由的实践中,美国人与法国人都有着积极的表现。法国一家杂志在烈火狂烧之际果断地在最新一期出版的杂志上刊登了以穆罕莫德为主题的漫画。老实说,要在此时此刻作出这个决定,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必需面对外界重重压力及反对者的批评。然而,法国人深深明白一个道理:言论自由不是天掉下来的,捍卫是必然的,错过了时机将后悔莫及。这家媒体声称:“如果我们不刊登穆罕莫德漫画,那么穆斯林就会以为我们默默承认了他们的教条。”

                                  Don’t apply your dogma to the Non-believers !!!!!!!!!!!
                                  The non-Muslims have Free Speech Rights !!!!!!!!!!
                                  They killed the innocence ambassador !!!!!!!!!

 在美国,自这起 《穆斯林的无知》影片风波引发的杀谬事件发生后,此时,言论自由是否会被动摇或继续受到保障也成为美国选举的主要关注课题,任何候选人若试图剥削人民的言论自由则必定败选。在此也可看出美国人民捍卫自由言论的决心。

言论自由必需被捍卫,这是无需争议的。至于言论自由里所争议的 “尊重”与否,则是因人而异,这是体现个人修养的部分了。一个心胸开阔、思想成熟的人,他不会胡言乱言,同样的,一个心胸开阔、思想成熟的人,他也可以接受不同的声音。

“对宗教课题不敏感”也是经典评语之一。其实,这并不是批评者不敏感,反倒是听者太敏感了。

即得利益者趁机负面评价言论自由

一些民主制度不完善的国家趁着这起《穆斯林的无知》短片所引发的示威杀人暴乱事件而加紧管制媒体与剥削言论自由。由普丁领导的俄罗斯政府借题发挥并立即下令全国禁用 youtube 网站。值得一提的是,普丁其实是相当不民主的领导人。在大选胜出刚上任不久的普丁,最近修改了集会法令,加重罚款参与非法示威的民众,此项新律法顿时引起人民不满,以致近日民间爆发示威活动要求普丁下台。再说,曾经是共产制度的俄罗斯更不喜欢美国产品,尤其是言论自由、示威抗议这些玩意。

而另一些国家的领导层,也加入行列,谴责美国人利用言论自由发表不尊重宗教的言论,并有意无意地暗示本国人民勿滥 (善) 用言论自由,然而,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不少政府都想严厉管制言论自由,把选民变愚民,以便为自己的政途与生财之路带来便利。

自由言论一视同仁对待所有宗教

一些愤怒的穆斯林表示:“美国人不懂得尊敬他人宗教,如果我们侮辱他们的耶苏,那他们会有什么感受?” 其实,这些穆斯林是封闭得可怜,在穆斯林主权的统治下,他们对外面的世界似乎一无所知。其实,在美国,批评基督教的作品并不难发现,只要在谷歌随便一搜就能找到。

在美国的大学,研究基督教《圣经》还真的是一门专业学科呢。研究人员、教授、学生,对研究古代《圣经》的工作是忙得不亦乐乎。对照古代与现代 《圣经》做了研究以后,学者们还发布了研究报告及著书分析与纠正现用 《圣经》里的错误。当然,原教旨主义信徒心里会觉得很不是滋味,虽然专家让历史记录真相大白及重见天日,然而,执着的信徒却宁愿选择相信错误百出的现用《圣经》。其实,罗马天主教早就不重用《圣经》了。

基督教《圣经》被研究、纠正与批评,并未给相关工作人士带来杀身之祸。这足以显示西方人对于言论自由的尊敬,也显示了他们并非极端的信徒,充分展现了文明社会之美。

原教旨主义已到了应当被检讨的时刻

与此同时,我们看到的当今中东回教社会,他们的思维是狭义、封建及缺乏容忍的。在 《穆斯林的无知》所引发的伤亡与示威事件发生后,同是宗教单位的天主教教皇也即刻呼吁双方应该进行交谈与沟通,并主张放弃已经不合时宜的原教旨主义。

其实,重看历史,回教的兄弟宗教,即天主教、基督教,在中世纪也是滥杀无辜的佼佼者。而今天的穆斯林极端份子更活生生展示了基督教在中世纪时期的野蛮与残暴――逆我者亡。在欧洲的宗教革命后,基督教已经与时并进,不再那么执着于不合时宜的教规。

因此,经过 《穆斯林的无知》这件事之后,谁才是应该作出改变的那一方则是呼之欲出了。亲爱的信徒们,是时候解放与开放你们的思维了,随着时代前进吧,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人生苦短,这世间您未知的美好事物多着呢,何必执着呢?况且,已经多年实践民主制度与言论自由发展完善的文明社会,是不可能走回头路,回到封建保守、缺乏自由的国度,去依那一套古老方式了。

今次的《穆斯林的无知》事件,让我们领悟到,正确的价值观也是至关重要。社会和宗教更应该被教导要有包容心。同时,也应该学习更多不同的价值观,以及接受从不同角度看同一事件; “尽信书不如无书” 这个道理也相当管用,尤其是对于执着于单一信念,而不能接受多元化与不能容入多元社会的群体。至于该觉悟的人是否已觉悟,目前还不得而知。

宗教作为一种信仰与精神上的依靠,实在不应该拥有残暴、执着的成分,否则,宗教只会继续给社会带来分裂,而不能打造一个和谐与和平的世界。(Ally Theanlyn · 20-0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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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私相授受钓鱼岛 · 引发反日示威 (图)

中国多地爆发示威抗议活动 · 反对日本侵犯钓鱼岛主权

由日本政府发起的钓鱼岛国有化政策引发的主权争议困扰中日两国多时,随着日本政府正式签署了购岛与国有化钓鱼岛的文件,中日两国的关系愚见紧崩。

早前,中国态度未见强硬,官方回应也只是声明钓鱼岛是中国国土,并未说明会采取进一步行动应对及制止日本国有化钓鱼岛的政策。

后来,事件愈演愈烈,民间,从香港人民登陆钓鱼岛到现今的人民街头暴力示威向日本强烈表达抗议与不满,人民情绪似乎已经到达了沸点。示威人群不乏破坏砸损日本品牌商店之举。而停止出发到日本的旅行团,也在某个程度上 “经济制裁”了日本。

此外,官方回应也愈见强烈,从评论日本政府购岛行为为纯粹的政治炒作,到批评日本忘却二战惨痛历史教训,有意复兴帝国主义,最后身体力行,出动维护舰护送渔民到钓鱼岛海域捕鱼,并已做好准备,不排除若遇日本阻扰时,最坏的情况或是发生相互撞船事件。

起初,中国对于日本政府借用炒作购岛课题来捞取选票的行为似乎还是默许的,可惜,日本政府并未适而可止,才一手造就了今天的混乱局面。随着事件的升温,全球华人也开始关注此事。日本啊日本,我们已经容忍很久了,请别再变本加厉。 And finally we say no to Japan. (18-09-2012 · Ally Theanlyn)

图片转载

^ 中国,香港。

^ 中国,成都,抗日大型示威,人山人海。 ^

^ 保钓鱼岛,日本驻北京大使馆前爆发大型示威 ^

^ 中国杭州爆发大型示威抗议活动,反对日本侵犯钓鱼岛领土主权。 ^

^ 中国,深圳,愤怒的国民砸破以日本文化为卖点的商店。 ^

^ 中国,香港,示威者燃烧美国旗泄愤。 ^

^ 中国,成都,示威反日,保钓鱼岛,风雨无阻。 ^

^ 中国,青岛,保钓鱼岛反日示威,日本商店被砸毁。 ^

^ 中国,济南,维护钓鱼岛主权,示威游行,抗议日本侵占钓鱼岛。 ^

^ 中国反对日本侵占钓鱼岛主权,民间爆发大型示威活动。 ^

^ 中国,山东,一名愤怒的示威者砸毁店内的日本货品。 ^

 ^ 山东人民的抗日示威活动。^

^ 中国,北京,日本驻北京领事馆前,示威者突破重围。 ^

^ 保钓行动,香港民众示威抗议,并焚烧日本国旗。 ^

^ 中国,深圳,捍卫钓鱼岛主权,示威抗议混乱中互抛崔泪弹 ^

^ 中国多地民间爆发反日示威活动,抗议日本侵占钓鱼岛。^

^  民众在日本领事馆前集会示威抗议日本侵占中国领土--钓鱼岛。^

^ 反日示威游行,示威者焚烧日本国旗。  ^

^ 日本走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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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公司 Fusion Excel 及 Cosway 产品 · 辐射超标

檳消协:原能局测试证实‧2 款坠饰辐射超標

【转载】(檳城 2012-09-05)檳城消费人协会主席莫哈末依里斯说,经原子能执照局测试,富裕国际公司(Fusion Excel)的“量子坠饰"及科士威公司(COSWAY)的“SE 坠饰"辐射超標!

莫哈末依里斯:原子能执照局已经证实这些坠饰的辐射超標,因此须要马上禁止在市场上售卖。

莫哈末依里斯说,檳城消费人协会於 2010 年接获消费者的投诉,才关注该公司所售卖的发射性坠饰,並向卫生部及原子能执照局提出疑问。

“在经过原子能执照局的测试,证实这些坠饰的釷-232(thorium-232)及铀-238(uranium-238)已经超出了允许的標准,表面的辐射剂量率已经超標。"

他说,商家声称佩戴这些坠饰对健康有益,包括加速及改善血液循环及增强体能和记忆力,但经卫生部官员转告原子能执照局,这些说法未经科学验证。

他说,在测试后,原子能执照局於今年初根据 2010 年原子能执照条例(基本辐射安全防护)4(1)条文,並通知卫生部要求全面禁止这类坠饰。

香港 2009 年已禁售

莫哈末依里斯今日在新闻发佈会上说,香港早在 2009 年就禁止了一种叫“SE坠饰 0352"的放射性高坠饰。

根据香港卫生局,短期接触这种坠饰不会马上影响健康,但坠饰发放的辐射剂量可能达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规定的皮肤年接触量的50-60%,因此整年佩戴这种坠饰会引起一些人的皮肤起红斑,长期接触可能增加导致皮肤癌风险。

“辐射是没有安全水平的,微量接触也会带来一些负面效果如致癌和基因遭到破坏,因此我们担心接触这类坠饰將增加消费者患癌的风险。"

他说,根据原子能执照局总监说,这些放射性坠饰在2009年开始出现在我国市场,但却一直未受管制,而原子能执照局总监也认为应该禁止售卖这些產品。

“无论如何,檳消协还是发现有人在卖这些坠饰,包括一家在甲拋峇底的直销公司和科士威公司也还在推销这些坠饰。"

指卫部声称无权管制

莫哈末依里斯说,檳消协自 2010 年以来先后多次致函给卫生部要求关注此事,而卫生部在回应檳消协於 2012 年 8 月 30 日下午 4 时 25 分发出给卫生部的电邮时,却表示管制这类坠饰並不是卫生部的管辖范围,並要求消费人协会联络原子能执照局的一名官员。

他认为,国內贸易、合作社与消费部也应该对付这些直销公司,因为他们售卖危险產品给消费者;如果证实坠饰进口商和分销商有犯罪,政府也应该严惩他们。

他也说,政府应该没收市场上这些坠饰的存货,並交给原子能执照局保管,直到案件了结为止,而消费者也应该將他们购买的坠饰交给原子能执照局。

至於是否可向公司取回赔偿,莫哈末依里斯说,消费者可尝试入稟消费人仲裁庭。

他也揶揄政府在此事件上互相推卸责任,证明政治人物只关注全国大选,却忽略了人民的健康和安危。

注 * 解释就是掩饰! 政府检测局与传销公司,谁比较有公信力,答案呼之欲出!!!

驳量子能量坠饰含辐射  · 富裕国际:测试產品或仿冒

富裕国际公司量子坠饰独立直销商陈拔英在接受星洲日报询问时说,反驳该公司產品拥有超出標准的辐射,並强调科学证明量子能量(Scalar Energy)本身並不含辐射。

他说,该公司的產品是市场上量子能量產品中最畅销的。市面上也出现来自中国的仿冒坠饰,因此他担心由原子能执照局测试的產品並非该公司的產品,而是仿冒品。

他说,该公司生產超过 30 种拥有量子能量的產品,包括坠饰、手錶、水壶、手链、滤水器等,不过只有坠饰出现“冒牌货"。

他认为,如果量子能量產品有问题的话,照理说该公司的其他產品也一样“中招",不可能只是坠饰出现辐射超標的问题。

“过去曾发生香港禁卖坠饰的事件是因为当时香港当局测试了市场上的仿冒品,所以我们必须確认原子能执照局是否测试的是不是货真价实的富裕国际公司量子坠饰。"

他说,该公司的產品来自日本,只要是原装货將可获得认证卡並可在官方网站內登记,因此大家可以透过此方式鑑定產品的真偽。

科士威:先瞭解来龙去脉再回应

科士威公司客户服务主任王文胜(译音)说,该公司非常关注檳城消费人协会提出的问题,但他们必须先瞭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再做出回应。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公司,我们关注產品的安全性,產品也符合各项条例和准绳。"他说,他將会派出职员与檳消协联繫,以进一步瞭解整件事情。(星洲日报)http://www.sinchew.com.my/node/259982?tid=1

相关:Fusion Excel 集资上市为名 逾万会员中招 直销公司卷逃14亿 http://www.nanyang.com/node/462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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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马来西亚 55 周年国庆

国庆日官方文娱节目表演与烟花燃放在国庆日当天晚上八时在 Stadium Bukit Jalil 武吉加里尔体育馆拉开帷幕。笔者是在大约九点抵达现场,现场人山人海。花了半个小时好不容易进入体育馆找到一个比较靠前的座位坐下,刚要架设拍摄用的三脚架,突然听见体育馆外有燃放烟花的声响,于是又赶紧往外跑。这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半。

体育馆内座无虚席。

拍摄烟花表演的经历

实不相瞒,笔者出席国庆日晚间庆典就是为了拍摄传统舞蹈表演和烟花秀。然而,体育馆内座无虚席,观众进进出出,根本找不到一个人少的地方拍照,而且离开舞台太远,也拍不出什么漂亮的画面,于是把目标放在烟花表演上。

当步行到体育馆外时,这一时段的烟花燃放却已经完毕,原来每个时段的烟花燃放的时间才只有短短的两分钟,只好在体育馆外等下一个时段的烟花表演。十点半又 有一轮烟花秀,也是短短的两分钟而已,当我找到合适的位置正要拍摄,烟花也燃烧完了。无奈,只好一等再等最后一次的烟花表演。本以为闭幕时段的烟花表演为时较长,没想到也是短短的两分钟,真是扫兴。

由于把像素设定得过大,因此每张相片收录记忆卡的时间较长,需等间隔 5  – 10 秒的时间才能再拍摄下一张照片,当使用 “拍摄烟花” 的特效设置,照相机就无法启动    “连续拍摄” 的功能。另外,为避开光害,我得一再迁移拍摄位置,因此剩下能好好拍摄的时间只有仅仅半分钟。因此,到最后素质不那么差的相片是少得可怜。

我想,以后的烟花表演若再次在这里举行,我就不再来拍摄了。同样,若不是在国庆日前夕倒数庆典上举办,我也一律不前往拍摄。这样间隔一小时才两分钟的烟花表演,实在让人难受。而且呆在体育馆外等待烟花表演也导致馆内的表演被错过了,否则,就只能反复来回两处跑。从体育馆内到燃放烟花的拍摄地点,至少也得步行 5 分钟,若人群拥挤,则需多花些时间。

正确的说,烟花表演其实是在体育馆对面的斜坡上,而适合拍摄的地点是露天的停车场。今天这里停放了整两百两巴士,要找个理想的拍摄位置还真不容易。或许观众进入不了的斜坡是个置放大型烟花的合适地点,可是馆外只有少许出席者,其余的都是巴士司机,小贩和警察。几乎所有人都在体育馆内观看文娱表演,体育馆外的烟花还真的不晓得是燃放来给谁看。

这是奇特的经验,也是宝贵的经历,我已知晓下一次我该到何处拍摄。

上图:武吉加里尔体育馆

上图:在武吉家里尔体育馆对面点燃的烟花,从露天停车场拍摄,光害严重。

上图:比较理想的照片。

上图:比较理想的照片。

上图:马来西亚 55 周年国庆前夕,独立广场没有如往年般举行官方倒数活动,却只有前来抗议莱纳斯稀土厂和支持净选盟干净选举的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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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顶高原一游

话说住在马来西亚半岛的人都喜欢上云顶高原,尤其是中马人,一年都上云顶数次。云顶高原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呢?当然,最主要的重点建设是在云顶赌场。不过,也有醉翁之意不在酒的,上云顶去的游客不一定都是赌徒,除了赌场,管外还有小孩大人皆适宜玩乐的 Theme Park 游乐场,另外,还有的人是特地上去避暑吹寒风、看日落及日出的。总之,每个人上云顶去的目的都不一样。

趁着回教徒的开斋节公共假日,我也上云顶高原去避暑了,因为这个月吉隆坡烟霾情况恶化,这些天在市区里是吸了不少来自印尼的废气,因此非常渴望呼吸一口新鲜的空气,所以非上云顶高原去走走不行。

云顶高原或称云顶世界耸立在马来西亚半岛中部的蒂蒂旺莎山脉上约海拔 1,860 公尺之处。从首都吉隆坡驱车上去大约耗时一个小时许。幸运的是,虽然是公共假日上热点旅游区,却未遇上严重交通阻塞问题。沿途有几处是汽车行驶缓慢,皆因为路旁停有机械故障的车子,或轻微交通意外,路过的人都总爱放慢行驶速度来探个究竟,毕竟这早已经是大马人的一大特色――好奇心作祟。

上山的路,一路上都顺畅,来到了山顶,要进入停车场才开始堵塞,约花了 15 分钟才进入停车场,幸好很快就找到泊车位。

或许是假日人多,也或许是受全球暖化、市区空气污染的影响,下午的云顶高原已经明显没有往年那么寒冷,以前总是冷得在半山腰就得穿上寒衣,而现在则是在停车场走一段路及爬几层梯级就开始冒汗。

山顶不时都会下雨。在我抵达后的半个小时后,户外就下起雨来了。据说在这种高原地区雨量高,天天都下雨,而且是一天能降数次雨,不过,雨都降得很短促。雨后,未必天晴,当云飘来的时候,到处都被浓雾笼罩着,昏暗一片,可见度非常低,不过这浓雾也不会停留太久,寒风把浓雾吹来,也很快把浓雾吹散,剩下一层薄雾,为景色增添了诗意。

在云顶待了数个小时,夜晚了,天凉了,但人潮还是一样的多,我带着愉快的心情下山去了。回到首都,远远望去,云顶高原的灯火依旧闪闪烁烁,有人说它远远看起来就像一条钻石项链,有人说它像个星系,而它,对于我来说则是个洗脱我疲惫身心的乐园。

[ 图下]: 大马风情--路边有车子停放,大家就放慢车速看一看….

图下:沿途可见绿油油的热带雨林。 

图下:上山的路,沿途都是绿油油的树木。

图下:上山的路,一路顺风。出乎意料的顺畅,没有堵塞。

图下:云顶高原的路途中,群山环抱,四处都是青葱的森林。

图下:沿途可见许多外形美观的树木。

图下:遥望蓬莱仙境的仿古建筑,笼罩在薄雾之中,诗情画意。

图下:快到云顶高原的山顶了,最喜欢这一段路的景色,给人非常原始的感觉。

图下:枯木参天

图下:我在云顶酒店和云顶赌场的大门口处留影。

谢谢您来浏览我的博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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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尤丁:不重新检讨《2012证据法令修订案》114(a)条文

《2012证据法令修订案》114(a)条文是要修定、撤消或保持现状,这个问题持续困扰着大马人。114(a)条文在未收集民意以及未与各相关专业领域人士商讨就仓促通过,导致人民对其一知半解,更引起各界的不满与不安。

在 《814网络黑屏抗议日》的大型网络抗议活动获得各界积极响应与踊跃参与后,远在中东开会的首相纳吉似乎关注到了民声,并通过推特个人专页指示国会重新检讨此项条文。

在人民高喊抗议行动成功之际,次日,一直以来做事不太上心的副首相慕尤丁竟然往人民的热情期盼上倒来一盆冷水。他说 114(a)条文无需修改,因为此项条文没有问题,必需存在以对付恐怖份子,更说此项条文是遭到众人错误诠释。

然而,这只是慕尤丁的个人看法,并未受到所有国会议员的认同。同样是来自国阵的其它成员也认同此项法令有许多不合理之处,应该重新检讨与修定,其中对这项法令公开表示有意见的包括高等教育部副部长拿督赛夫丁、巫青团长凯里以及民政党等,当然,也包括律师公会、在野党、各个参与《814网络黑屏抗议日》的非政府组织以及广大群众。

然而,首相的旨意未能被上传下达已经不是新鲜事,尤其是副首相慕尤丁总是三番四次有意无意地与首相纳吉唱反调。最经典的一次是,当纳吉正在大力推行 1 Malaysia 政策时,副首相慕尤丁却说 “我当然是马来人优先”,这真让人看傻了眼副首相总爱给执政党闹笑话。当然,这一次重新检讨 114(a) 条文也不例外。

对于慕尤丁提出的说法,即:“此项法令有必要存在以对付恐怖份子”,这样的解释实在令人大感不解。这项法令除了用以对付恐怖份子,当然同时也可用来管制所有网络用户。这似乎是有意无意地把所有网络使用者当成恐怖份子来看待,这对全体网络使用者来说都是有欠公道。而且 114 (a) 条文的确是很明显有钳制网络使用者的网络自由与言论自由权利的成分。况且,对付恐怖份子的法令《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案》(SOSM)也已经出炉,虽然这项新法令也是备受争议。况且,以前的 ISA 内安法令本来也是要来对付恐怖份子,但后来却被滥用来对付政见不同者。因此,人民对114(a)条文的过度严厉管制网络自由会感到不安是情有可原的。

另外,副首相慕尤丁也提到《2012证据法令修订案》114(a)条文被错误诠释。的确,许多人对这项新法令是一知半解,甚至有很多人对其是一无所知。因此,在朝和在野党现在应该更积极向人民解释清楚 114 (a) 条文是什么法令、以及此项条文是否符合文明时代、有无约束网络自由、言论自由以及有否侵犯人民的基本权利。

目前来看,虽然政府已经废除恶名昭彰的 《内安法令(ISA)》、《1959年驱逐出境法令》、《紧急法令》,以及修检《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1933年限制居留法令》、《1967年警察法令第27条文》等,但重新修改或新制定的法令,包括《刑事法典》、《刑事程序法典》、《1950年证据法令》和《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案》等,并未给人民带来惊喜,反而是有种换汤不换药的感觉。

对于慕尤丁的从政表现,笔者感到非常失望,也为白忙一场的 《814网络黑屏抗议日》的支持者打抱不平。若任由恶法继续横行,则距离真正理想的民主自由的道路依然遥远。(Ally Theanlyn · 16-08-2012)

新闻:国阵议员冀撤证据法令http://www.orientaldaily.com.my/index.php?option=com_k2&view=item&id=19947%3A&Itemid=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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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网络黑屏抗议日

抗议 《2012 年证据法令修正案》 114 ( a)  条文

今天,我是特别高兴,仿佛是时光倒流了,完完全全感受到了 2007 年刚上 facebook 论政时的有序与和谐氛围。很久都没有这样轻松、开心及享受了。

自 308 大选后, facebook 里的政治群组就像战场,每天都是刀光剑影,我几乎都在里头炼成了刀枪不入法,毕竟政见不同时可会被网络流氓被“乱枪击毙”,为了管理工作还被迫阅读不堪入目及缺乏营养的留言才真是苦不堪言。

话说,为了抗议《2012年证据法令修正案》114 (a) 条文在近日的三读通过,独立新闻中心发起了 《814网络黑屏抗议日》,而在野党的行动党也响应了此项网络抗议活动,身体力行不登陆网站,停止网络活动为时一天。

《2012年证据法令修正案》114 (a)条文为恶法的定义

2012年证据法令修正案在法令里新增114(A)条文,即在网路上以佚名发表言论,但被鉴定的原著者,须对其所发布的內容负起责任。

如果任何一个人的名字、照片出现在一刊物上,而他被指为该刊物的拥有者、编辑、助编、管理者,有关人士就会被视为是刊登有关刊物內容的负责人,除非他能提出证明反驳。

若网路文章由他所转载,他也可被视为刊登有关文章者,同样可用在拥有电脑者的人士身上,如果文章是从他的电脑中流出,则有关人士会被视为刊登相关內容的人士。

恶法与网民不实言论如何取得平衡?

套一句在野党支持者常说的口头禅:“如果没有犯法,怕什么断肢法?”,今天可改为“如果没有犯法,怕什么恶法?”。但,对于以上说法,笔者并不完全认同。其实,这不是犯法或不犯法的问题,无论你犯不犯法,恶法始终是恶法,它不应该落实,而应该被拒绝!

只要恶法是有效存在的,那还不怕有一天会被有心人滥用?故意发表含带有恶意成分言论者的确应该受到法律对付,怕只怕法令被滥用,到时候该被判罚的人可逍遥法外,而无辜者反而遭殃。

谈过立法以后,再谈谈网络用户的情况。既然今天大家不上政治论坛说话,应该有时间让思绪清净下来,好好思考一下自己平日在网络上的行为。在我们批评与拒绝《2012年证据法令修正案》114(a) 条文这恶法的同时,我们是否应该反省自己是否有在网络上胡乱发言,包括:发布谣言、无中生有、恶意中伤他人的不实言论?老实说,笔者实在无法容忍在网络上故意误导及发表不实言论者的所作所为。

因此,管制网络恶意行为的法律是固然是要拟定,但却不能拟定过度干涉网络自由的恶法,立法时更不应该以执政党的政治利益作为优先考量,立下了不公正与不符合民主时代和不符合言论自由时代的法律任谁也无法容忍!

心中的疑问

最让我大感困惑的是,为何 2012 年 3 月此项条文一读的时候竟然无人关注,而这次三读通过才来大规模抗议。举办抗议的单位是否有些时后孔明,如果真有心要阻止此项恶法实行,为何当初此项法令一读的时候不出来抗议,而等到今天米已成粥了才来搞抗议呢?现在才来抗议,还能阻止此条法令生效吗?还是这也只不过是一场政治秀?

抗议活动是成功的

无论如何,民联支持者还是非常齐心响应与身体力行参与了这项抗议活动,他们的精神让人钦佩与敬畏,同时也显示在野政党的影响力与实力的确不小,是在朝者所不容忽视,甚至是在朝者的隐忧。

虽然今天我还是照旧上网上了 facebook 论政,但并不代表我就认同了《2012年证据法令修正案》114 (a) 条文,毕竟笔者在当初此项法令一读的时候早已关注并提出批评。

在此,我祝福 《814网络黑屏抗议日》举办成功,同时希望这次抗议活动能引起政府的关注、认真看待问题并有效解决。能撤回次项恶法当然是最好不过,否则,也希望政府会再度对《2012年证据法令修正案》114 (a) 条文进行修订,删除不合理及与言论自由有所冲突的相关部分,以证明政府是以民主开明的态度在治国。(Ally Theanlyn · 14-08-2012)

较早的博文:证据法令修正之 114(A)条文 • 严重影响网民互动交流https://theanlyn.wordpress.com/2012/04/12/2012-amendments-to-the-evidence-act-with-new-provisions-of-11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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